南海区科技局:

1、场地租金补贴:办公场地租用面积200平米(含)以下的,补贴租金总额的50%;办公场地租用面积200平米以上的,补贴租金总额的30%;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6万元,自签订孵化协议之日起连续补贴36个月; 2、毕业后的前三年的场地租金补贴:对厂房租用面积在2000平米(含)以下的,补贴租金总额的50%;对厂房租用面积在2000平米以上的,补贴租金总额的30%;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2万元,连续补贴36个月;
3、优先支持申报各级科技经费;
4、毕业企业在我区购置土地发展的,在达到用地供地标准的前提下,给予项目优先考虑。
备注:仅入驻天安中心孵化器平台的企业可以享受以上补贴

南海区人社局:

1. 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补贴: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每人每年1万元,人数不超过100人;
2. 一次性创业资助: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每人5000元;
3. 租金补贴:每年最高6000元资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4.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企业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一人给予3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5. 创业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佛山市人社局:

1. 加强创业培训,优化创业教师培训师资结构,推动创业创新教育示范学校建设;
2. 降低企业登记门槛:
“一站申请、三证同发”、“三证合一”。支持创业者依法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股权等多种出资方式投资创业中小微企业。允许将符合条件的自有住房、租赁房和其他用房作为登记注册场所;
3. 有关收费减免政策: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会费。对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服务收费,以及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专业服务收费,对初创企业均按不高于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
4. 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5000元的创业资助;
5. 给予租金补贴。初创企业可申请每年最高6000元的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6. 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7.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企业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一人给予3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8. 放宽创业者入户、子女入学等条件。

国务院:

1.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2. 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
3. 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
4. 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
5. 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
6. 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
7. 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
8. 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
9.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10. 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
11. 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
12. 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
13. 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14. 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
15. 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6. 促进退役军人就业;
17. 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18. 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
19.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20. 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21. 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
22. 完善失业登记办法;
23. 健全协调机制;
24. 落实目标责任制;
25. 保障资金投入;
26. 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
27. 注重舆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