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东莞市长安平安建设促进会现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广东智通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长安平促会文书专员、专职办事员是东莞市长安平安建设促进会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设立的专职岗位,业务工作及日常管理受长安平安建设促进会的指导、管理。主要工作有:

一、文书专员

(一)做好长安平促会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及日程安排等日常工作。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建设办公室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办公室日常收、发文工作,向各分会的及时传达总会工作计划、指示。

(三)负责日常会务筹备,审校办公室日常公文、公众号推文。

(四)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公文写作能力进行定期专题培训。

(五)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做好日常项目宣传工作。

(六)协助秘书长处理日常会务。

二、专职办事员

(一)组织、策划镇内平促会志愿者日常夜间、周末宣传活动。

(二)及时整理活动文案、动态简讯、总结材料。

(三)定期组织志愿者队伍协团建交流,技能提升活动。

(四)协助做好项目小组长日常交办工作。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文书专员:1名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三)有较强的沟通和执行能力,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五)1、中文、汉语言、法学、新闻传媒等专业;2、在长安居住及工作1年以上者(提交长安企业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证明);符合以上2项任一条件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专职办事员:1名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三)有较强的活动策划、组织、沟通和执行能力,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五)1、汉语言、法学、社工、新闻传媒等专业;2、具有相关活动策划和有组织活动经验者;3、在长安居住及工作1年以上者(提交长安企业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证明);符合以上3项任一条件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统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确认符合后,将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zhitong618@163.com,邮件名请以“姓名+应聘职位”为标题。

2.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21日24:00

3. 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

(1)《报名表》(附件1);

(2)近期证件照1张(不限底色);

(3)身份证;

(4)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5) 相关资格证书、长安企业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清单等资料。

注:资料(2)-(5)扫描件(可通过相机照相)整合成一份word文档,与报名表打包成一个压缩包上传为邮件附件,并以本人姓名命名。

4.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考试

通过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政策知识、基本工作知识等,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体检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三)资格复审

考生本人于指定时间(另行通知)携带资格复审材料(详见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到长安镇长青南路1号万科写字楼5103室进行审核。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五)聘用管理

1、聘用。确定聘用的人员,由广东智通人力外包服务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统一派驻到东莞市长安平安建设促进会。

2、根据职位要求、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即购买五险。

3、被聘用者已与其他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必须出具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未出具证明者,且隐瞒已签署劳动合同事实的,被聘用者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聘用资格。

4、待遇。薪酬按每人每年7.5万元(全包)计发。

5、试用期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69-81889323 联系人:符小姐


附件:1.报名表

   2.资格复审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