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创新创业人才政策导读
为方便广大人才了解温州人才政策,整理形成以下导读内容。
一、人才住房保障
1.七折配售:向符合条件的ABCDE 类人才和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单位优秀全日制本科以上人才配售90-140平方米人才住房,配售价格为同地段同品质房源销售价的50%-70%。
2.三折配租:向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才配租30-100 平方米人才住房,租金价格统一为同地段住房租金评估价的30%。复工复产期间新来温人才申请全市人才公寓实行“即到、即办、即入住”,首次申请可减免前3个月租金。
3.五年租补:向在温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目前无住房的人才发放租房补贴,其中D类以上人才、正高级职称人才、博士研究生每月2400元,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其他E类人才每月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600元,补贴时间累计不超过5年。
4.首购房补:向全职在温工作且在温首购商品住房的A类、B类、C类、D类人才分别发放5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向全职在温企业工作并在温首购商品住房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别发放4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以上人才公积金可贷额度在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可按贷款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申请贷款。
二、个人奖励补贴
5.高端人才:A类、B类、C类人才全职来温工作,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400元、200万元个人奖励。柔性合作或兼职创业的可按以上额度的10%-50%兑现。
6.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正高职称,或担任过工程、技术、研发、设计等主管以上职务的E类以上高层次人才来温工作,可通过“海外精英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评定为D类人才,并给予15万元-100万元个人奖励。
7.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以内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来温工作的,分别给予1.2万元、2.4万元、4.8万元就业补贴。对进入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的博士后,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5万元优秀科研项目补助。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的,按出发地不同给予个人300元-900元的求职路费补贴(复工复产期间提高20%)。
三、单位引才奖励
8.高端人才引进奖:用人单位全职引进1名A类人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研发投入 1:1 比例给予最高 1000 万元奖励。企业每新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 1 名B类、C类科技创新人才,按企业实际研发投入 1:1 比例分别给予 500 万元、300 万元奖励。
9.工程师引进奖:企业从市外新引进年薪10万元(含)-20万元、2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师、程序员和工业设计师等,经认定后,分别授予“副高级新动能工程师”“正高级新动能工程师”称号,按每人 20 万元、每人 10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复工复产期间提高至24万元、12万元)。
10.中介机构引才奖:新全职引进 A 类、B 类、C 类、D 类人才,经认定分别给予 6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的奖励。在2020年3月1日-4月30日期间从市外新引进高级职称(博士)、中级职称(硕士)、初级职称(本科、专科)人才的,分别按每人5000元、1200元、6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四、创业项目支持
11.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支持高层次青年人才带技术、带资金、带团队在温创办企业。在创业初期给予40万元-200万元“创业券”支持,在创业发展期给予100万元-1000万元的发展资助,并对入驻我市的创业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贴息补助以及场地免租或减租优惠政策。
12.大学生创业项目:支持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来温创业,对在各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等奖且其项目在温州市区落地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市级、省级、国家级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优秀创业项目补贴(国家级一等奖的给予50万元补贴)。
五、配套优惠服务
13.子女入学: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对D类以上人才、企业正高、企业博士子女,由公办学校无障碍安排;对市区范围内省、市直属单位正高职称人才或博士研究生的人才子女,根据教育资源情况,由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对其他E类人才子女,各级教育部门根据人才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租住地)就近统筹安排。
14.家属就业:对全职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D类以上人才,其配偶有来温工作意愿的,可由引进单位及所在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优先安置或推荐到性质相同、相近的本地单位工作。
15.落户办理:本科以上学历和应届大专毕业生允许先落户后择业,初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就业即可落户。
16.“一卡通”待遇:向D类以上人才发放“一卡通”,人才凭卡可享受机场、动车站、景区等贵宾通道和行政审批代办、不限号预约医疗专家、一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健身、五星级酒店特惠价和疗养休假等优惠待遇。
以上政策内容主要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发〔2018〕28号)、《关于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十六条举措》(温委人办〔2020〕1号)、《关于开展“千企万岗双线招才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活动方案》(温委人办〔2020〕2号)、《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号)、
《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贡献积分指标》(温委人〔2019〕13号),ABCDE类人才分类目录和政策详情请下载“温州人才APP”查阅。也可拨打温州市和各县(市、区)人才服务热线咨询。
温州简介
温州,简称“温”或“瓯”,浙江省地级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东南沿海重要的商贸城市,浙江省区域中心城市之一。温州位于浙江省东南部,瓯江下游南岸。全市陆域面积11612.94平方千米,海域面积约11000平方千米。全市辖4个市辖区、5个县、3个县级市。2018年,户籍人口828.7万人,常住人口925万人。
温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素有“东南山水甲天下”之美誉。温州古为瓯地,也称东瓯,公元323年建郡,为永嘉郡,传说建郡城时有白鹿衔花绕城一周,故名鹿城。唐朝时(公元675年)始称温州,至今已有2000余年的建城历史。温州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先发地区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改革开放初期,以“南有吴川,北有温州”享誉全国。
2017年中国百强城市排行榜排37位。2018年,温州市生产总值(GDP)6006.2亿元,比2017年增长7.8%。2018年12月,温州入选2018中国大陆最佳地级城市30强。